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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07-10     浏览量:141

广西河池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

其中,属于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单位的,按其实际安排人数给予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倍,且不高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属于经营性单位的,按其实际安排人数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岗位补贴。

搬迁到城镇的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安置。

二、补贴期限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详情可咨询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2558775

三、补贴的申领与发放

1.申领地点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3巷23号)

2.申领材料

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安置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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